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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破坏选举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所谓“破坏选举罪”,即是指在各类选举,如推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及行政机关领导人时,是否有通过采用暴力、威胁、欺诈、贿赂、制作并印发虚假选举文件、上报选举结果信息失实等手段来破坏选举或阻碍合法选民及代表正常行使其选举与被选举权利,这些问题是否已达到相当严重程度的情形。
若要构成此项罪名,则行为所涉及的选举活动须处于候选人参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行政机关领导人这一阶段。
与此同时,行为人还得在选举过程中采取上述暴力、威胁、欺诈、贿赂、制作并印发虚假选举文件、上报选举结果信息失实等手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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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0: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