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迫交易是否存在未遂形态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行买卖之罪行中并无未遂之说,情节严重者则符合强迫交易的犯罪构架,此乃一种行为性质的犯罪,理论上并无未遂形态。
强迫交易罪系一种严重违反市场道德和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其表现形式为以暴力或威胁的手段强制购买或出售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某种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某种服务,且情节严重者方可立案定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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