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量刑处罚合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毁损财物罪,乃是指故意实施了毁坏或破坏公共或私人财物之行为,并且达到了一定数额或存在着其他严重情节。
该罪的犯罪主体通常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只要其符合法定年龄要求并具有刑事责任,便可被视为适格的被告。 就刑法而言,对于那些恶意毁坏公私财物且情节较重者,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而若其行为更为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这其中,恶意毁损财物的犯罪行为往往源自于某种实际原因所导致。 行为人可能出于打击报复、嫉妒心或其他特定的心理状态,通过毁损财物来达成对财物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不良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河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 五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二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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