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伤案件能否进行自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若被害人具备相关证据证实其所面临的轻微刑事案件,此类案件便可归类为自诉案件,从而赋予被害人自行向司法机构提出诉讼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类自诉案件,被害人享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限。 若不幸被害人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也相应地获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合法权益。 在此种情况之下,人民法院有义务积极受理和公正审理案件。 自诉案件大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的案件: (1)仅经告知方可进行审判的案件; (2)由被害人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以及(3)在被害人已掌握充分证据,主张其遭受被告人侵犯了自身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然而却未得到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妥善处理的情况下,被害人具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权益的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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