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贷信用卡无力还款是否构成诈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类行为并不符合欺诈罪的标准,而更多地被理解为一种经济上的争执。
您或许有机会同相关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寻求分期付款或是其他适当的违约解决方案。 然而,如若存在以下情形,则可能演变为严重的问题: 持卡人故意超越规定上限或逾期,同时经过发卡银行的合理催讨之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欠款; 结合这个现象,持卡人存在明显的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这便构成了信用卡欺诈犯罪。 在此阶段,若不及时采取行动,可能将面临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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