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何时有权委托辩护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侦查机构首次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讯问或是采取强制性措施起,便可拥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这些有权成为辩护人的人士包括: 首先,为律师; 其次,由国家及人民团体正式指派,亦或是从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所隶属之机构中推荐的代表者; 最后,拥有合法监护权以及与被告人存在亲密亲属关系或者朋友关系之人,皆可行使这一权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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