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犯罪能否减轻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醉酒者犯罪的案件中,他们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这并不能通过减轻或豁免刑事责任的方式来逃避。
在此需强调的是,醉酒并非法定豁免的事由,还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且,经过我们国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即使被认定为醉酒状态,也不会成为从轻处罚的缘由或借口。 因此,醉酒状态下犯罪的人,其所受到的法律制裁将与其他普通罪犯相同。 但若他们满足相关的减刑规定,也是可以依法获得减刑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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