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火罪是否属于行为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因失火引发的故意犯罪必须存在引燃火源的潜在危险性才能被认定为失火罪,因此可以说,失火罪属于一种危险型犯罪。
相对应地,所谓的行为犯提出,是将犯罪的客观要件建设齐全作为其犯罪活动的完成标志,只要行为人确实实现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那么犯罪的客观要素便算是完备无瑕,犯罪也随之形成既遂状态。 此类危害行为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实质性的、物理上可见的伤害后果,而是以行为是否真正实施完成为基准衡量。 另一方面,我们说的危险犯则指的是,只有当其对客体可能产生损害风险时才能成立的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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