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最新的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对于构成该犯罪行为的人,应施以三年以下期限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其政治权利的刑罚,同时附加罚款;
若犯罪情节严重者,则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期限的有期徒刑,同时附加罚款。 这里所述的“情节严重”则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一、盗窃、抢夺或销毁的公文、证件、印章数量庞大; 二、多次实施此类行为; 三、盗窃、抢夺或销毁之后又从事其他各类违法活动; 四、给社会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五、对国家机关的名誉产生了严重不良影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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