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至于以下行为,则将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1)由任意方式造成他人身体损害的;
(2)采用器械进行随意殴打的,或者已形成其他恶劣情节者; (3)针对他人违规追逐、拦截、辱骂,导致其正常工作、生产与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甚至引发对方精神失常、自杀等恶性后果或已经构成其他恶劣情节; (4)借以强制手段强行索取或占用公私财产价值达到两千元以上; 或者在此基础上屡次实施强制行为、任意损坏或占有公私财产超过三次及以上,或者已经形成其他严重情节者。 此外,对在公共场所煽动不法活动,并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情况,也将视为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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