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送进少管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未满十四岁的幼童在触犯法律时,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年满十四周岁而尚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而言,仅仅针对八类较具严重性且危害性的犯罪活动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已经达到成年年龄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人群,则对其所实施的所有犯罪行为均需承担刑责。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的未成年犯罪主要涵盖了年满十四周岁却未满十八周岁这一特定群体,他们通常被安置在所谓的“少管所”进行教育和监管。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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