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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会见羁押犯罪嫌疑人规定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当您与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会面时,应严格遵循以下各项规定:首先,对于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律师的会见请求须得到侦查机关的特别批准方可实现;其次,侦查机关在通常情况下不应派员陪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除非犯罪嫌疑人明确表示同意;再者,身为律师,您享有与嫌疑人进行不受任何形式监听的谈话权利,借此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及律师与其客户间特有的保密关系能够得到充分保障;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律师有权为嫌疑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代为申诉和控告,并协助其搜集、核实各项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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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9: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