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害公务一罪论处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领域,“妨害公务一罪论处”这一概念意味着,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多个妨害国家公职人员履行职责的条款,而这些违法行为均被视为妨害公务的范畴时,法律规定可以将这些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合并起来,对其进行统一评价和惩罚,即仅根据妨害公务罪这一单一罪名进行裁决,不用再逐条评定其犯罪性质并分别作出判决。这种处理方式不仅有助于简化司法审判流程,还能有效防止对于同一行为的重复量刑现象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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