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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的客体要脱离控制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犯财产罪中的被损害权益往往是相对于被害人而言其拥有的所有权或者是对特定财物行使支配权限,这种控制并非必须是永久性或彻底性的。实际上,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只要行为人未经允许地擅自获取了属于他人的财产,从而让另一方丧失了对该财产的实际或潜在控制权,那么这个行为就有可能导致盗窃罪成立。举例来说,假如某个人从他人手里强取物品,即使在夺取的刹那物品重新回到了原主人手中,可基于其在瞬息之间所表现出的非法占有的意图,依然可能会被判定涉嫌盗窃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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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9: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