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的失主是否有权撤销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自主决定撤诉的权利;
然而,一旦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便意味着构成犯罪事实,因此不得进行撤销。 刑事案件中的受害者或原告通常由检察机关代表,对于盗窃罪等刑事犯罪而言,其处理程序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严密而不可逾越,绝非可随意撤回。 所谓结案,即由法庭通过审理来判定犯罪嫌疑是否成立; 若成立的话就要对罪犯进行审判定罪。 若是不成立,则将无罪释放; 如果罪名成立,罪犯将会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减轻处罚甚至免予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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