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如何构成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犯的客体系国家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而在实际情况中,这种违法行为通常会表现为违反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不顾公允,滥用职务权力,以极不合理的价格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情节严重程度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由此可见,犯罪行为人的主体身份通常为国家公务人员; 而从犯罪份子的主观心理状态来看,他们通常蓄谋已久,并且其动机往往带有保全个人私利或是其他私人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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