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嫌构成疏忽使用公司证券职权罪之人,具体的刑罚判决应该根据其所犯情节进行量刑:
即有权参与国家监管并指导相关事务的国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职务行为中涉及到个人主观因素干扰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股票或债券发行、上市的条件审批或登记,这些行为导致了社会公众利益的严重损失,这种情况下,应该处以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更重的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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