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这一犯罪行为的最终量刑标准主要是依据其罪行是否达到“既遂”状态而定的。
具体而言,只要该非法捕捞行为通过了完整的过程并实际产生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结果,那么它就已经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既遂状况。 在此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任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相应的法律制裁。 需要指出的是,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属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时,必须紧密关注行为人是否存在违反捕捞水产品的特定区域(禁渔区)、特定时间(禁渔期)以及特定手段(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的行为。 换言之,只有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一个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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