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婚罪的诉讼时效是从何时开始计算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重婚罪的诉讼时效应从犯罪行为的终了之日起进行计算。
需要明确的是,重婚登记仅代表重婚行为的初始阶段,并非其终结之时。 重婚的非法行为及其非法状态,以及构成要件的符合性均自始至终地存在,对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持续产生侵害,完全符合继续犯的特性,因此应被视为继续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将不再予以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若二十年后仍需追诉的,则需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计算; 若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则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内再次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自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