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追诉中的第一犯罪具体指的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追诉的定义及其第一犯罪的规定,即将追诉期定义为是指在刑事法律框架下,对于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有效期限。
一旦犯罪者所犯之罪行超出了此期限范围,则将不再对此行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但如有以下特殊情况出现时,则需遵守相应的司法规程: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部门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期间,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若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其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犯罪行为经过以下期限后,将不再受到刑事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则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还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若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其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同时,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予立案,那么也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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