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四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构成要素之一的客体因素。
该等罪行所被侵犯的首要客体便是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的正常运作过程以及其中主要包括各种监管机构的正常运行秩序。 (二)构成要素之二的客观方面。 从本质上来说,这类罪行的客观表现为司法相关从业者(以下简称“司法工作者”)因疏忽职守、严重的不履行监管职责,从而导致关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物或罪犯肆意脱离监禁环境,致使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和被害结果。 (三)构成要素之三的主体部分。 该等罪行的实施主体是具有特定特性的人群,他们与私自释放囚禁人员的罪行有明显区别——只有身为司法工作者的人群才有资格构建此类罪行。 (四)构成要素之四的心理状态。 该等罪行在主观层面上须得符合消极的过失状态,然而这只是针对已经发生的在押人员逃离监禁场所的后果进行分析的,而在他们对自己本职岗位操作失误时,则往往犯下故意且严重的错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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