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条件和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之全称为“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罪”,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其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以下三方面内容:首先,行为人须对他人财物存在非法占有之行为;其次,该被占有的财物应属行为人曾受托于他人而为之保管或是依法应当归还的特定物;再者,行为人须具有明确且坚定的非法占有目的,拒绝退还或交付此等财物。这些不当行为往往源于各种社会交往中的委托关系、保管关系以及劳动合同等各类法律关系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