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狮市危险驾驶罪量刑情况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泉州市石狮地区的涉及危险驾驶罪行的定罪量刑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所明确的相关规定。这类刑事犯罪的潜在刑期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了短期法定拘留,同时也涵盖了罚金这一重要的附加惩罚方式。
至于具体的量刑标准,则需要结合到犯罪的严重性程度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比如是否引发了重大的交通事故、是否造成了人员伤亡以及公共财产的损失等等各类因素。倘若涉案嫌疑人是在饮酒后驾车,或者是在道路上以高超速度行驶并进行赛车式的竞速活动,且其行为表现恶劣,那么他将有可能面临六个月以下的短期法定拘留,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然而,若此类行为最终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其所面临的刑罚将会更加严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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