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是如何构成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敲诈勒索犯罪是一种特殊性质的犯罪活动,其主要特征在于行为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威胁和要挟等方式,强制性地迫使受害者交出财务资源,以此来满足自己的私利需求。若要确定此项罪行是否成立,关键在于观察行为人是否存在明确的非法占有的意图,同时必须出现威胁、要挟等具体的行为表现,使得受害者在精神上受到压迫,感到恐惧恐慌,最终无奈之中被迫予以财务上的让步。而且,此类案件中,还需要行为人具备主观上的故意心态。除此之外,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行为人多次进行类似的敲诈勒索行为,也可被认为符合定罪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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