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法院受理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之明确规范,对于人民法院裁决的自诉案件,其审理期限应当按照该法律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具体规定予以执行。若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则应适用上述条款进行处理;反之,倘若被告人并未遭受羁押束缚,那么法院就必须在受理案件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作出判决。鉴于危险驾驶罪亦属自诉案件范畴,故而,若被告人未遭羁押,法院便有责任在受理案件后的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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