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是否存在隐瞒事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乃以将代替保管之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为基础而构成之罪犯。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之构成无需直接涵盖“隐瞒事实”的表述。此款法则主要规定了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含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以及拒绝归还或交付等方面的内容,同时也明确指出本罪需经告知方能予以处理。在实际案例中,侵占罪的判定通常涉及到对事实真相的揭示与证据的深入剖析,然而法律条文本身并未明确规定必须存在“隐瞒事实”的行为。因此,从法律条文的角度来看,侵占罪的构成并不直接与隐瞒事实相关联。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行为人可能会借助隐瞒事实来掩饰其非法占有的行径,但这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及证据材料进行全面评估。总而言之,侵占罪的构成并非直接要求“隐瞒事实”,但在实践中,行为人可能会利用隐瞒事实来实施侵占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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