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借款不还是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长期借款未偿付是否会构成侵占罪的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形加以剖析。假设借款方与出资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未能依照约定偿还贷款,那么此类情况往往被视为民事债务纠纷,并非直接构成侵占罪。侵占罪通常指以非法手段获取并占据他人财物,然而借款则属于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债款债务关系。除非借款方采取了欺骗、掩饰或其他非法手法获得款项,又或是在拿到贷款之后作出了非法占有并拒不还款的行为,否则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侵占罪。若借款方通过欺骗、掩饰或其他非法手法获得贷款,或者在拿到贷款之后作出了非法占有并拒不还款的行为,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侵占罪。
然而,这需要结合具体案例的详细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判断。倘若出资方认为借款方非法占有并拒不还款,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追回贷款,或者在拥有充足证据证明借款方存在侵占行为的前提下,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展开调查。总而言之,长期借款未偿付本身并不直接构成侵占罪,但如果存在非法占有并拒不还款的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侵占罪。这同样需要结合具体案例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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