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可以约周六会见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的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辩护律师有权利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与在押或者是受到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面谈。此条款之中,并没有对律师面谈的具体时间做出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因此,我们的律师团队得以在周末的时候预约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面谈。
然而,如果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见面时,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除此之外,在其他所有情况之下,看守所都应该尽快地为律师安排面谈,最晚也不能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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