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需要消防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及其相关诠释性法规,认定危险驾驶犯罪并不直接将持有消防许可证作为必要条件。这一法条对以下四类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分别为:非法竞速竞赛、饮酒后驾驶、超过额定载人数及速度行驶,以及在特定环境下违规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显然,这几种行为与消防许可证的取得并无直接关联。因此,从现有法律体系来看,判定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犯罪无需考虑被告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消防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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