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需要入刑证明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项规定,触犯危险驾驶罪并不需要专门的入罪认证,但是需要满足该条款中明确列出的四种犯罪情景中的任意一种。倘若行为人的行为与上述任何一种情景相符,那么便可以判定其触犯了危险驾驶罪,并依法判处拘役以及相应的罚款。倘若在同一犯罪过程中还伴随着其他犯罪行为,则应当按照处罚更为严厉的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因此,在对危险驾驶罪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时,我们应该根据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材料,来判断其是否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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