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实害犯与危险犯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肇事罪实害犯与危险犯在关键之处在于其对法定权利侵犯水平存在差异性。实害犯描述的是,只有当行为者切实引发了法定权利的侵犯,即发生交通事故且造成人员死亡或巨额财产损失的情况下,才构成该罪行。
然而,危险犯仅需行为者采取威胁公众安全的行为即可,哪怕并未带来实际上的损害后果,亦可能构成刑事责任。在交通肇事罪的范畴内,实害犯要求存在具体的损害结果,而危险犯更强调行动对公众安全所具有的潜在威胁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