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是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洗钱行为本身并非直接构成侵占罪行,因为侵占罪主要针对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被非法纳入私人所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的行为。相反地,洗钱罪特指那些明知所涉及的犯罪所得及收益来自于诸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严重犯罪的,并且为掩盖、隐藏这些来源与性质提供了相应的资金账户支持;或是协助进行财产转换以及协助资金转移,包括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实现资金的流动;又或者是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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