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的犯人能改造好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盗窃罪犯能否得到良好改造这个问题,答案受诸多因素影响,例如犯罪者本身的主观意愿、改造所处的环境条件以及实施的教育矫治策略等等。尽管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盗窃罪犯能否获得良好的改造效果,然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秉持着惩戒与教育并重的基本原则,对于罪犯进行必要的教育改造。除此之外,在相关的司法解释及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和监狱系统会根据罪犯的行为表现和改造状况,依法给予其相应的减刑、假释或者提前释放,这从某种程度上体现出法律对罪犯有望成功改造的期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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