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和赌博罪可以分开处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领域实际操作中,开设赌场与赌博这两种违法行为是可以进行区分处理的。严谨地说,开设赌场罪及赌博罪属于两个完全独立且性质迥异的法律罪行,其在犯罪构成要素、犯罪意图以及造成社会影响这几个角度存在显著差异。设立赌场之罪主要针对的是负责组织或提供赌博场所及相关设备工具的人员;相反,赌博罪则更强调自然人有计划地参与赌博活动这一行为。因此,当一起案件中同时出现开设赌场和赌博的行为时,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不同的行为人分别作为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的对象,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别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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