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中中转怎么界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中,所谓的“中转”通常特指的是在实施拐卖儿童这一严重罪行的过程中,犯罪分子把儿童由一个地理位置转移至另一个地点的行为流程。这其中的过程可以涵盖了多种手法,譬如运输、藏匿以及转移等策略,其主要目的便是为了协助和推动整场拐卖事件的顺利进行,从而使儿童得以被贩卖至最终的目的地。
值得注意的是,中转行为在拐卖儿童犯罪的整个链条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对于整个犯罪活动的成功与否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