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跟诈骗罪一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设赌场罪与诈骗罪并非同一性质的犯罪。前者被归类于扰乱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犯罪中的常见罪行之一;而后者则属于侵犯公民财产权益的范畴。
根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的核心在于客观行为方面是否出现了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及以赌博为业等状况。 具体来说,开设赌场的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形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动机,并在行为人的引导和掌控之下设立、承包或者租赁专门的用于进行赌博活动的场所。在此过程中,无论所提供的赌博工具是否公开,都不会对该犯罪行为的构成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第二种情形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在计算机互联网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接受投注等方式来实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