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银行卡认定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施窃取他人银行卡并擅自取款或挪用其内资金之行为,毫无疑问地构成了盗窃罪。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该类案件若涉及到较大金额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如果犯罪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巨大,那么罪犯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倘若犯罪分子所造成的损失极为巨大,那么我们便可能看到十年以上乃至终身监禁的惩戒结果。在定义和认定盗窃罪时,我们需要关注四个主要要素,即行为人心术不正、藐视法律之主观意图,侵犯对象为他人财产权的客体特征,以及行为人通过各种途径,如秘密窃取、公开抢夺等方式获取他人财产的客观侵害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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