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公安局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第一类,以非法所有为目的,私自将他人交由自己保管或控制的财物、遗失物品或隐藏于地下的物品据为己有,且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并且拒绝归还此等财产的行为; 第二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侵占犯罪的侵占金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20万元时,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而当侵占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时,则被视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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