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持械指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聚众斗殴罪行中所涉及的持有武器行为,特此明确:持械之意乃参与聚众斗殴者直接运用器械进行斗殴,或者虽在斗殴过程中携带有武器且有所展示,然未实际运用至案件之中。其内容涵盖了两种不同的情况:
首先,参与斗殴的相关人员需事先备妥武器以待在斗殴过程中运用; 其次,若在斗殴过程中发现所需武器,亦可即时就地取材获取并加以利用。 此外,此处所称的“械”,不仅包括各类枪支、治安管制器具以及棍棒等足以造成人员伤亡的工具,还应包括其他可能被视为武器的物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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