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吸罪业务员无罪释放合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些案例中,业务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其关键原因在于他们在提供非法集资服务的企业任职期间,发挥了促进该企业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角色和功能。因此,这类业务员通常会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仍有一部分业务员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涉案金额并未达到相关司法机关设定的立案标准; 其次,案件情节相对较轻,不符合刑事追责的条件; 最后,业务员可能存在缺乏犯罪故意的情况,即尽管他们在提供非法集资服务的企业任职,但由于受到企业的欺骗或误导,导致他们对所从事的行为缺乏明确的犯罪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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