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案件中洗钱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洗钱罪的构成要素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主体要素:本罪的加害人应为普通公民,且需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方可。当然,法人单位亦可能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第二,客体要素:本罪所侵害的是多重复杂的客体,既包括金融秩序,又涵盖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同时还涉及到国家对金融领域以及外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客观要素:本罪在行为表现上主要有五种形式: (1)提供资金账户:这是指为犯罪分子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 (2)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或金融票据:这不仅包括将实物转变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含将现金转化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化为现金,甚至还包括将某类现金(例如人民币)转化为另一类现金(例如美元),将某类金融票据(例如外国金融机构开具的票据)转化为另一类金融票据(例如中国金融机构开具的票据); (3)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采用其他方式掩盖、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这是指其他掩盖、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性质与来源的所有手段,比如将犯罪所得投入某个行业,用犯罪所得购买房地产等。 第四,主观要素:本罪在主观心态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了获取利益而故意为之,并且期望这种结果能够实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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