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对公安人员恐吓威胁可以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如若对人民警察进行恐吓,且情节极为严重者,便可能构成有组织、无纪律的寻衅滋事罪名。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凡犯此等罪行者,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罚。而在犯罪情节更为严重的情况下,罪犯可能要承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附加相应数额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2 4: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