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对事实不清的案件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检察院对于犯罪事实尚未清晰明确的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1、如若该行为者涉嫌施行新的犯罪行为; 2、存在严重威胁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稳定的现实性隐患; 3、有可能破坏、篡改证据,干扰证人提供证言或与他人进行串供活动; 4、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对受害者、举报者、控告者实施报复行为; 5、犯罪嫌疑人试图采取自杀或逃离等极端手段。在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已构成犯罪事实,且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有证据证明其已构成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曾有过故意犯罪记录或身份不明的情况下,应依法对其实施逮捕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