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期间能申请无罪证明那是真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处于监视居住期间且尚未被判处刑事徒刑的行为主体,可以依法为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是由于监视居住仅仅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在未经法庭裁决前,无法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真正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此无法在法律层面予以定罪及相应处罚,自然也不会留下任何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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