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不知情帮人贩卖二级保护动物负刑事责任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按照其职能分工,对非法捕杀、出售以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首先,没收所有涉及到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及违法所得; 其次,根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实际价值,处以两倍以上至十倍以下的罚款;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同时撤销相关批准文件,回收专用标识; 最后,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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