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涉及开设赌场罪行,且已积极退赃,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的刑事处罚。
2.基于营利目的,通过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成为赌博网站代理人,接受投注的行为,均可视为“开设赌场”行为。
同时,以营利为目的,存在如下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聚众赌博”:
(1)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活动,且抽头渔利金额累计达到了五千元以上;
(2)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总额累计达到了五万元以上;
(3)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活动,参与赌博人数累计达到了二十人以上;
(4)组织中国公民十人以上前往境外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回扣和介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