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侵占罪追诉时效是从什么时候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侵占罪的法律追诉时效问题,应自犯罪行为终结之日开始计算。具体而言,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持续的情况,那么其法律追诉时效便将从犯罪行为终止之日开始计算;
其次,若在追诉时限内再犯新罪行,则前一行为的追诉时间将从犯下后罪的日期开始重新计算; 最后,若公安机关已对该案件展开立案调查,那么法律追诉时效将不受任何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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