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洗钱罪数额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行为人实施了洗钱的不法行为,那么他/她便已经触犯了洗钱罪,并且这个罪行是没有金额门槛限制的。
然而,对于洗钱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的判定,其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洗钱的总金额达到或超过50万人民币的话,我们通常会认为这种情况属于情节较为严重; 其次,若行为人存在频繁实施洗钱活动的行为,那么这也将被视为情节之严重; 第三个标准则是针对个人和单位的,即如果某个人将洗钱作为自己的主要职业,或者某个单位将洗钱作为其主要业务,那么这种情况同样可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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