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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不成立结案会给车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具体分析涉案汽车归属问题。倘若在驾驶过程中实施了盗窃行为,且所驾车辆为犯罪嫌疑人所有,那么该车辆便可视为犯罪工具之一,有可能面临被依法没收的命运。
然而,若犯罪分子窃取他人车辆用于作案,则车辆本身并非非法财产,因此不应对其进行没收处理,但应当对赃物进行追回或要求违法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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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2: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