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婚前怀孕欺骗是男方的构成诈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被欺骗导致意外怀孕并不构成犯罪。
然而,以虚假怀孕的名义骗取婚姻就不能简单地定义为合法行为了。 这种情况下,关键在于女方是否借此欺诈性的怀孕事实与男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且在此之外并无任何其他违法或犯罪行为。 若女方确实未曾怀孕,却以怀孕之名向男方索要财物用以流产或胎儿的养育及生产,那么这便构成了诈骗罪。 反之,若女方并未怀孕,却以怀孕为由威胁男方给予财物,甚至以此作为要挟向社会公开男方隐私,或者告知男方的配偶等,那么这便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以及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应当选择其中较重的罪名予以惩处。 具体来说,一方面,女方虚构自身怀孕的事实,使得男方产生误解,从而自愿交付财物,这无疑构成了诈骗罪; 另一方面,女方通过威胁揭露男方隐私来达到目的,对男方施加精神压力,使其感到恐惧和不安,进而被迫交付财物,这又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